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人):江西微回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鉴于:各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乙方将闲置手机所有权暂时转让给甲方,然后再从甲方将手机重新租回使用,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合同到期后手机设备所有权归乙方。
租赁设备型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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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价值 | |
服务费 | |
每期租金 | |
还款期限 | |
逾期滞纳金 | 逾期未还按总租金的1%/天收取滞纳金 |
逾期管理费 | 20元/期 |
还款起止日期 | 自 |
•1.1 甲方有权自打款成功之日起收取相关的租金和服务费。
•1.2 甲方有义务依约向乙方支付设备售价(设备价值)扣除服务费后的余款。
•2.1 乙方有权获得设备售价(设备价值)扣除服务费后的余款。甲方进行催收(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话、上门催收、发律师函、将乙方逾期信息通报人民银行或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等方式)。
•2.2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租金和服务费。
•3.1 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
•3.2 乙方的最后一期还款,在还款日(不得迟于24:00)或之前,必须包含全部剩余租金及其他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全部费用。
•3.3 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月偿还金额向甲方支付全额租金。
乙方逾期还款或者还款期限未满的,甲方均可在无需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的商账追收公司等),该第三方亦可以将该债权自由转让至 其他第三方而无需通知乙方,乙方对此无异议。甲方转让债权后,本协议项下其他条款不受影响,乙方需向借款债权受让人偿还剩余费用,乙方不得以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为由拒绝还款。
•5.1 协议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致或依照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5.2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使得其他各方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诉讼费、律师费等。如违约方为乙方,甲方授权第三方代表甲方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剩余租金、服务费以及拖欠的租金、服务费、违约金、逾期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乙方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如本协议提前解除时,乙方在平台的账户里有任何余款的,丙方有权扣款。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不成或协商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诉讼费用、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7.1 本协议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合同效力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无论如何,只要乙方收到甲方的资金,则视为甲方、乙方完全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本协议有效。
5.1 协议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致或依照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5.2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使得其他各方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诉讼费、律师 费等。 费等。如违约方为乙方,甲方授权丙方代表甲方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剩余借款本金、服务费以及 拖欠的借款本金、服务费、违约金、逾期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乙方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如本协议提前 解除时,乙方在平台的账户里有任何余款的,丙方有权扣款。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不成或协商时间超过7个工作日,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诉讼费用、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7.1 本协议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合同效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无论如何,只要乙方收到甲方的出借资金,则视为甲方、乙方完全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本协议有效。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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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微回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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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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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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